直到判决书下达,杨一民仍然不甘心。18日,在判决书上签字的时候,他对法官称他真的没有拿那70多万,“如果拿了就天打五雷轰。”这是王树静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的细节。
此前,王树静辩护的重点,也是杨一民受贿125万中的70多万不属于受贿。他认为其中一部分为人情往来,另有一些杨一民没有拿。不过,法庭在18日宣读判决的时候,没有采纳王树静的辩护词,维持了公诉书中的起送内容,判决杨一民受贿125万,获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。
法官宣判的时候,杨一民的情绪平静,听到10年6个月的刑期比较满意。在放弃上诉后,他被带到旁边的屋子里签字。王树静介绍说,杨一民签字的时候,他几乎是哭着对法官称,“我的确没有拿那70多万,要是自己拿了,就天打五雷轰。”法官没有料到杨一民突然发这样的毒誓,于是问:“你说没有拿,那侦办案件的时候为什么都承认了?”杨一民没有再继续就此问题说下去。
杨一民之所以称自己没有拿那70多万,除了部分是人情往来外,另有30万是举证方称通过中间人送的,而有的中间人在国外无法抓到,有的中间人则早已去世。还有的就是一些纪念品、礼品、电脑、冰箱、鱼缸、跑步机的折价等等。王树静说:“法庭应该举证。我们辩护的时候就说了,没有证人,怎么证明杨一民确实拿了钱?就算拿了钱,又怎么证明他为他人谋取利益了?”
王树静称,足球圈内有很多潜规则,包括送钱通过中间人。但是中间人有时候并非那么靠谱,“可能有些钱送到了,也可能只有部分钱送到了,甚至有可能一分也没有送到,被中间人黑了。我们知道这种事情是存在的,只是苦于没有证据,也没有证人作证,所以也只能这样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