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时间2月27日,《hoopshype》消息,有消息称洛杉矶湖人队的科比-布莱恩特可能已经要求球队去掉他合同中的“交易否决权”。
科比在2010年湖人签下了总价值为8350万的合同,比起之前爆出来的年均9000万的高薪略低,也没办法超越当时乔丹的天价合同。虽然在价码上没有出人意料的惊天数字,但在科比这份合同背后却饱含了湖人队高层的苦心。其中湖人提供了“交易否决权”,这让科比掌握交易主动。比起合同总额,科比的球迷们似乎更关心合约中是否存在“交易否决权”,而如今通过种种消息源也确认科比拥有这一特权。
“交易否决权”是指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,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,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,未经他的同意,球队无权将他交易。此条款常常会出现在拉里-伯德条款中,如果一位球员在一支球队连续效力两年,他将拥有这项条款。如果这位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,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,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。
“交易否决权”功能就是,球队如果需要交易球员,必须得先征得球员的同意,如果湖人需要可交易科比,而科比只要轻动嘴唇就可否决此交易。这样,就基本扼杀了湖人“喜新厌旧”交易科比的可能。在联盟里,交易否决权并不罕见,它会出现在伯德条款中,但用伯德条款签约的球员必然不是顶薪球员。能够拥有顶薪+交易否决权这两项至尊待遇的,仅有科比-布莱恩特一人。
这些“霸王条款”突显科比联盟第一人的尊贵,他本不必再担心交易问题,因为没有他本人的同意,湖人将根本无法交易他。由此可见,为了稳定科比的心续约巨星,湖人队也花了不少心思和资本。值得一提的是,早在科比和湖人在2004年签订的7年总值1.36亿的合同中就包含这一条款,从那时起,湖人要想交易科比,就得先经过他本人的同意。而在2007年,湖人队曾经试图将科比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,却被科比轻动嘴唇,利用这一“霸王条款”否决了这项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