篮协下发了“关于非联赛期间CBA各俱乐部着装规定的通知”,规定球员以俱乐部名义出席活动必须穿着赞助商装备,俱乐部不得以集体形式出席赞助商竞争品牌活动……网友疯狂吐槽:这不是霸王条款吗?
篮协在“非联赛期间CBA各俱乐部着装规定的通知”中明确规定了CBA俱乐部、球队与球员在非联赛期间的着装硬性要求,目的是“维护联赛装备赞助商权益”。
按照篮协的规定,俱乐部不得为其参加CBA联赛的球队另行寻找任何形式的装备赞助商,球队成员(包括球员和教练员)在非赛季期间以联赛俱乐部名义参加的各类活动(训练、比赛、公益、慈善、参观等),必须穿着和使用李宁装备。换句话说,休赛期,俱乐部、球队、球员与教练,出席活动的时候必须身着篮协官方赞助商提供的装备,否则将面临处罚。
同时篮协规定,俱乐部(球队)不得允许球员以集体形式(即三人或三人以上)出席联赛赞助商竞争品牌的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采访、训练营、发布会、竞品开店等)。也就是说,休赛期间,球队不得以集体形式出席联赛赞助商竞争品牌的活动,否则也将接受处罚。
篮协此规定一出,立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。一位网友表示:“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。篮协私自卖球员冠名权,想钱想疯了!”另一位网友则站在球员的角度上如是说道:“不让他们赚钱,你们又能给他们多少钱呢!”也有网友调侃道:“所有球员的纹身必须是‘赞助商logo’,已有的其他纹身图案请于一周类消除更改过来,逾期不改的禁止注册新赛季。”
关于非联赛期间CBA各俱乐部着装规定的通知
CBA各参赛俱乐部:
为维护联赛装备赞助商权益,依据《联赛官方手册》,在非联赛期间请各俱乐部遵守以下相关规定:
一、俱乐部不得为其参加CBA联赛的球队另行寻找任何形式的装备赞助商。
二、球队成员(包括球员和教练员)在非赛季期间以联赛俱乐部名义参加的各类活动(训练、比赛、公益、慈善、参观等),必须穿着和使用李宁装备。
三、俱乐部(球队)不得允许球员以集体形式(即三人或三人以上)出席联赛赞助商竞争品牌的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采访、训练营、发布会、竞品开店等)。
针对上述第二点,特别明确说明“非联赛或非俱乐部球队名义参加的活动”的,即活动中不可出现俱乐部标识、联赛球队名称、以及任何联赛相关元素。球队中来自同一支俱乐部参加联赛的球员不可超过3人(以刚结束赛季球员名单为准),且球员中不可出现外援和港、澳、台球员。
四、俱乐部(球队)或球员如发生以上违规行为,将参照《联赛官方手册》相关处罚规定,加以处理。
五、联系人:盈方公司 刘h 电话:010-88890825 中篮公司 秦政 电话:010-51696072
中国篮协
2015年6月16日
(PH)